“出租车不仅拼客,还按人头收费,我觉得很不应该。”近日,市民田女士致电热线2256110反映。

田女士说,前几日她从阜王路劳动大楼打车去汽车南站办事时,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她才发现车内还有一名乘客,跟她一样都是去汽车南站的。下车后出租车司机收了那名乘客10元,收了她6元。
“虽然没多收我车费,但心里感觉不太舒服。”田女士认为,既然是拼客就不应该收取两份车费,应该对乘客适当进行优惠。
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上周日晚上从火车站打车到市公安局也遭遇拼客。李先生说,打表只要18元,出租车司机却收了他20元。此外,还收取其他人的车费。
市出租车管理站法规股宋股长说,一般情况下并不允许拼客,如果司机与乘客间相互协商好,拼客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出租车司机没有经过乘客允许就擅自拼客,则属于违规行为。“拼客时,出租车司机只能收取一次车费,乘客们自行协商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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