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进行调整: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0%,这与之前发布的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下调比例缩小了一半。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而这份通知则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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