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顿马丁事件之惑——近期的阿斯顿马丁踏板的问题,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中国的供应商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事件始末是这样的:据外电报道阿斯顿马丁将油门踏板整体制造交由英国精密谐波国际有限公司(www.pvi.co.uk)负责,而这家英国公司将其中的油门踏板杆制造转包给香港泊安模具和制品有限公司(Fast Forward Tooling)负责,而这家可能自己都没有制造能力的香港公司再转包给深圳科翔模具有限公司(音译)进行,但这家深圳企业本身并不具备给车厂供货的资质和相当能力,并且使用了东莞一家非美国杜邦直接授权的小代理商提供的不合格塑胶料进行生产。
显然这个过程中,阿斯顿马丁对供应商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出于自身利益的因素层层外包以至于所要生产的产品最终达不到应有的技术要求。而阿斯顿马丁事后运用缩略法则,发表的声明却是:全球召回2007年11月以来生产的总计17590辆跑车,称因发现为其生产零件的中国次级供应商深圳科翔模具公司使用假冒塑材。于是,“中国制造”再次成为国外品牌开脱责任的替罪羔羊。
长期以来国外一些别有用心者将“Made in China”等于同“中国制造”。并附上其衍生词:山寨品、低价低质,而笔者却认为这不过是一个别有用心的文字游戏。
“Made in China”真正的释义是“原产地在中国”(百度解释:Made in China 产地:中国,即表明该产品或服务来源产地于中国境内),“中国制造”更准确的应该是“Made by Chinese”。
这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国外利用了相当一部分中国人自己对本国产品缺乏信心,再加上海外媒体对于一些在中国生产的产品“造成”的问题一概予以否定的态度,而不去寻找整个产生过程中的原因。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锦湖轮胎事件中,一些媒体发现锦湖轮胎对出口到欧美市场和中国市场采用了双重标准。锦湖轮胎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中有50%出口,而出口产品执行标准高且都均没有出现问题,但供货给国内车厂不但执行标准低,还大量添加返回胶。同样是在中国制造的产品,锦湖“巧妙”地钻了中国相关标准低和监控不足的空子,这种投机取巧的管理运营手法,不但让海外企业在中国获得巨额的利润,出现相关事故后,也能迅速找“中国制造”当替罪羊。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肯德基速冻丑闻,星巴克“代糖”事件等等。“Made in China”一再无辜地被拿来解释成“中国制造”,也成为国外企业逃脱管理职责的最佳借口。
我们应该清晰认识到“在中国制造”不等同于“中国制造”, 一些海外企业在中国制造低质、伪劣产品或者海外企业向中国一些小作坊企业采购低价低质产品,并不能代表真正的中国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