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交港局发布了加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相关措施,3月1日起,早晚高峰时段申城出租车将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期间乘客扬招“待运”车辆不停的,即视为“拒载”。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将严打各类形式的拒载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当事人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2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吊销当事人准营证。
空车不停或被停运15天罚款200元

市交港局最新措施明确了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3月1日起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以确保出租汽车运营和乘客人身安全。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出租车拒载的违法行为一直是监管重点,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引发挑客、拒载、甩客等,执法总队均会依法严惩。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查实的拒载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2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吊销当事人准营证。
机场不排队接客最严重将被吊证
针对在机场、车站等场所出租车驾驶员因打车软件预约乘客不进入排队系统私自接客的违法行为,市交通执法总队将加大对“两场两站”出发层的巡查力度,严禁空车驶入擅自载客,一旦查实,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对于其中扰乱营运秩序的,可处暂停营业十五天以下处罚,一年内扰乱营运秩序达两次的,予以吊证处罚。
私车用打车软件接客最高罚5万
市交港局新规还明确了鉴于租赁行业车辆以合同形式服务特定对象的特性,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针对打车软件公司提供社会非营运车辆从事第三方客运业务,以及部分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虚假车辆挂靠证明,将社会车辆作为租赁服务车辆提供给他人,经查实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服务的违法行为,对相关当事人处以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