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能源车已成为我国新一代汽车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性措施。
从2001年开始,国家便强调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历经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已有20多项,从战略地位的确定到税收减免,再到财政资金的投入,对公共部门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行财政补贴,出台各种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并要求完善配套设施等。

新能源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因在实际推广中受到电池储能技术、充电时间长、配套设施少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我国一时还难以普及应用。
但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新能源车势必要破局,而政府采购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突破口。例如,2013年9月17日,《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出台,重点加大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年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要求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政府部门使用新能源车存在着多方面的优势。政府部门的一般业务用车大都属于固定用车,主要在市区使用,这样纯电动车既能满足出行需要又充分做到了低碳环保。另外,下班后车辆要放回单位,在单位建有充电桩,晚上充电即可。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所以,新能源车的推广还需政府采购的支持,政府采购也要承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个人消费市场起到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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