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对机动车“三包制度”、“召回制度”等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规定。明确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然而在“2014年新疆"315"春季国际车展”上,记者采访发现,近八成消费者对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内容了解甚少,缺少维权意识;对新《消法》中有关维权新内容更是不了解。
一半购车族不重视售后服务

3月15日,新疆国际会展中心7个场馆内,逛车展的人熙熙攘攘,音乐声、促销呼喊声等此起彼伏,各个品牌的汽车经销商都纷纷推出降价、送装修、送保险(放心保)等优惠活动,让人目不暇接。
来自昌吉市的郭军是这次“购车大军”中的一员。当天18点,当他慎重地与北京现代品牌汽车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付了5000元的定金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我买的是北京现代瑞纳车型,这款车排量小,流线型的外观感觉很有动感,优惠下来总价不到8万元,还送整车装修,挺划算的。挑了三天,我终于下定决心买这款车。”郭军告诉记者,由于资金有限,所以他最看重的就是车的价格。
事实上,和郭军一样,许多消费者都在这次车展上选择了总价在8万元左右的车。据销售人员介绍,根据几天的销售情况看,价位在10—20万元的车型占到了销售量的近五成。其中,购买15—20万元的车占到了一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车价低、排量小是这类车型畅销的主要原因。然而,处在这个购买力范围内的顾客八成都是首次购车。对他们而言,最看重的就是车的价位、款式和油耗,对车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几乎不了解,也不重视,询问这方面内容的很少。相比而言,第二次及以上购车族,一般都是改善型需求,除了看重车的价位、款式、油耗等外,更看重车的品牌信誉、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八成购车族对维权内容不了解
记者采访中发现,新《消法》中,“对汽车等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首次引入"举证责任倒置",6个月内出现瑕疵,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自证清白"”等内容,许多购车族感到很惊讶。当记者问这些消费者,是否知道购买机动车相关维权内容时,八成消费者反应是:“不清楚”、“还没具体了解过”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