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对上述车辆的禁限行通告。这些新规的实施,会对这些车辆的生产、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低速四轮电动车有了“身份证”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速四轮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动力源(600405,股吧),由功率不大于10千瓦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低速四轮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00千克,乘员不超过4人,总质量不超过1200千克,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

《办法》规定,低速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参照机动车标准,必须配备牌照。车辆在销售时,还必须参照机动车向国家认可的保险(放心保)机构购买保险。驾驶人员应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C3及以上驾驶证资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并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年检。
“《办法》的出台,让低速四轮电动车有了"身份证"。”该负责人说,对低速四轮电动车的身份进行规范、要求驾驶人员具备相关驾驶资格,不但让此类车辆的规范行驶、安全行驶更有保障,也让其他行人和车辆的行驶安全得到保障。
此外,我市工信、质监等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备案申请,备案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已购买的也应“入户”
低速四轮电动车车牌究竟长什么模样,如何区分它与其他机动车车牌呢?低速四轮电动车车牌由生产企业参照国标式样统一制作,车辆在洛阳市辖区内销售时应带牌销售。车牌底色为绿色,开头为“洛”字,中间为六位,其中第一位为生产企业代码(一般用英文字母,第一家企业从A开始),第二位至第五位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末尾加“电”字。
连日来,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已经购买但未办理牌照的,应该如何办理?对此,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表示,购买者携带车辆出厂合格证、购买凭证、身份证明、保险记录表以及车架号、电机号拓印件,填写车辆上牌注册登记表并提交,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报市公安局备案,随后将车辆牌照和行驶证发放给车辆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