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甘肃省公安部门了解到,为了方便群众审验机动车,凡是在甘肃省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外,车主可以根据实际运行区域和定期检验期限,自行选择在省内任意一家安检机构检验机动车,不用再前往注册登记地车管部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据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李宗锋介绍,近期,甘肃省公安厅集中推出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选号库号牌投放数量增加。全省市州和县市区车管所“十选一”选号改为“二十选一”,所选20副号牌中单、双号号牌数各占一半;市州车管所“二十选一”电脑选号库投放号牌数量不少于5000副,县级车管所“二十选一”电脑选号库投放号牌数量不少于2000副;各市州车管所互联网和公安网“自编自选”选号库投放号牌数量不少于20000副,以满足群众选号需求。

二、本省籍机动车省内异地定期检验。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除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外,车主可根据机动车实际运行区域和定期检验期限,自行选择省内任意一家安检机构检验机动车,无需前往注册登记地车管部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三、车驾管业务“三项服务承诺”。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受理申请时,对群众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附件),注明应当补充的资料;实行“延时服务”承诺,已受理的申请在下班时尚未办结的,应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结,不得要求群众改日办理;实行“限时办结”,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手机短信“八必告”服务。在机动车达到报废时间前、驾驶证注销和降级前、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前、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证临界降级、驾驶证临界12分、驾驶证和机动车有违法记录必告,以短信向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进行告知。
五、驾驶证满12分法规考试权限下放。县市区级车管所开通驾驶证满12分科目一考试业务,对申请考试的驾驶人,实现即约即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