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7日宣布下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其中京津冀是重点。
记者从16日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与京津冀雾霾治理”研讨会上获悉,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稿正由环保部起草,拟1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

与会专家提出,京津冀雾霾治理必须联防联控,包括车辆限行等措施。研讨会由北京市法学会、首都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创新团队等联合召开。
治霾支招三地不能“画地为牢”
北京市在防治雾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焦志勇表示,比如在技术上,由于缺乏节能减排的技术标准,企事业单位实行起来无章可循。不同行政部门对于雾霾防治的要求和标准也不一样。
此外,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都有自己的治理措施,存在部门壁垒。
因此,焦志勇建议,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雾霾防治,比如由一位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挂帅总负责,成立综合治理机构(或称为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办公室),探索协同综合联动的管理体制,一定要打破利益格局和部门壁垒。
省际间的联防联控也非常重要。在研讨会上,最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强调,雾霾越来越严重的原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治污工作过分强调地区、部门在行政管理上的权威性和排他性,事实证明这条路已走不通了。
北京自己把环境治理得再好,如果周边地区污染治理不好,北京的雾霾也不可能消除。所以,应制定联防联控的规范,绝不能画地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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