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了解到,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受理2014年前被盗抢车辆申请其他指标的通告》,2014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被盗抢车辆车主,从明天起就可通过办理小客车其他指标申请手续购车上牌,不需再另外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的竞价或摇号。市民也可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tjjttk.gov.cn)查询通告详情,或拨打市调控办服务热线59612345、市公安局机动车案件管理办公室电话27378459咨询。
需提醒市民注意的是,被盗抢车辆车主在申请指标时,还须作出以下承诺:若被盗抢车辆追回后,应选择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者在使用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天津的变更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且不产生更新指标。

申请其他指标三大条件
条件1 名下小客车于2014年1月1日前被盗抢,该车辆在天津公安机关系统中登记为被盗抢状态。
条件2 自该车辆被盗抢后,申请人名下没有登记过小客车记录。
条件3 小客车发生盗抢后,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的,可在此后6个月内申领其他指标,即2013年5月16日之前被盗抢的,可从5月16日起6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2013年5月16日之后被盗抢的,需等到立案满12个月之后的6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其他指标申请三大步骤
步骤1 办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案件回执及立案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或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小客车指标服务窗口领取《被盗抢小客车信息审核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前往市公安局机动车案件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审核。
步骤2 申请人持审核确认的《被盗抢小客车信息审核登记表》、受理案件回执、立案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标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
步骤3 申请人可在提出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tjjttk.gov.cn),在“其他指标查询”菜单,输入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查询。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办理购车缴税及登记上牌手续。
登录www.tjjttk.gov.cn可查询通告详情,拨打市调控办服务热线59612345、市公安局机动车案件管理办公室电话2737845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