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汽车零售体系,渐渐拉开改革的大幕。8月1日,《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 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 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备受诟病的厂家主导汽车渠道垄断,正在迎来变革。

最近两周,捷豹路虎、奥迪、奔驰等豪华汽车品牌,要么“官降”20万元,要么调低售后服务和配件价格,以应对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国内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
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连续关注事态进展,并在《顶层设计缺失 “反垄断”到底该听谁的》指出“症结所在”,即《反垄断法》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整车厂主导权管理上,存在明显“矛 盾”,从独家授权、渠道掌控到配件垄断,每一个环节都因为“顶层设计”而面临改革掣肘。
去掉“品牌”二字 形式大于意义
8月1日,《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出台,宣布自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根据《公告》内容: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 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从“品牌汽车销售”变化为“汽车销售”,字面含义十分明确,即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有权开展多品牌市场销售行为,“汽车品牌独家授权”的模式正在改变。
一位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是喜是忧,还难以判断。短期内,不会有多少经销商选择一店多品牌的形式,除非两种情况:要么这家店快崩溃了,要么自主抱团取暖。
“可以申请”不是“必须申请”。这个弹性空间,给政府相关部门减轻了行政命令干预市场自由竞争的把柄,也给了经销商自由选择的空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分会副会长苏晖对此表示“乐观”。在他看来,去掉“品牌”二字,意味着汽车经销商将不再有总经销商备案,销售汽车也不再需要整车厂家授权备案,它意味着汽车流通领域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