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一年多的美国电动汽车特斯拉公司在华商标纠纷宣告结束。昨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特斯拉在华商标著作权案和平落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事方占宝生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志,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宝生主张赔偿损失。

特斯拉放弃索赔要求
北京三中院昨日在微博中表示,已成功调解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与占某(即占宝生)之间涉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
特斯拉中国区公关负责人杨小姐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特斯拉取消了对商标案另一方占宝生的诉讼。对于此案和解条件,杨小姐未透露更多的细节。
对于“握手言和”中是否涉及资金赔偿,记者昨日联系占宝生,其表示不方便透露,近期会发布相关声明回应。在记者登录占宝生此前注册的网站“tesla.cn”时,发现该网站会自动跳转到美国特斯拉公司的中国官网。
就目前获得消息看,特斯拉公司为和解放弃了数百万元的索赔要求。去年9月3日,特斯拉公司针对占宝生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两起诉讼,分别主张占宝生侵害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分别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和310万元。
据北京三中院介绍,占某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志,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某主张赔偿损失。同时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特斯拉域名纠纷、“TESLA”商标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撤销行政案件、“TESLA”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等一系列案件也都得到解决。
特斯拉或受益新《商标法》
经过一年多的纠纷,双方最终和解。法律人士称这可能与去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按照新《商标法》相关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则可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2006年9月6日,广州商人占宝生在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5588947号“TESLA”商标,并于2009年6月28日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