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车,既提高了用车效率,又节约了出行成本,是一件值得鼓励提倡的事情。然而,按照现行法规解释,不具备客运资质的企业招募私家车挂靠到第三方公司,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对新浪汽车表示。

上周三,北京市交通委的一纸禁令让整个互联网租车行业都陷入了恐慌之中,文件严格禁止的租车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将私家车挂靠到第三方公司进行汽车租赁,二是不具备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从事客运经营。
易到用车、PP租车与友友租车等多个企业对新规迅速做出了回应,内容大多称公司模式不涉及客运经营,提供的服务也并非代驾。例如,易到用车公告称,并没有将自己看做“租赁企业”,而是定位于“提供出行服务的垂直信息平台”。
但是传统大型租车公司并不这么看,“事实上的汽车租赁关系是存在的,不管表面如何用共享经济的概念进行包装,都很难改变涉嫌违规违法的性质”某国内主流汽车租赁公司副总对新浪汽车表示,他认为目前的市场环境对传统租车公司很不公平,没有资质没有资金甚至连服务标准都不健全的小型互联网租车企业,利用低成本蚕食着合法经营的正规租车公司的市场份额。
通过大数据共享,让停在停车场的车跑起来,而坐在办公室里吹凉的车主还顺便把钱赚了,或者在你上下班的时候,汽车后座载上一个顺路者,她不仅帮你分担了油钱,还可以陪你聊天逗闷,这是“汽车共享、P2P租车”等互联网新鲜玩意儿给我们描绘的美好场景。
但是,如果严格执行现行规定,易到用车、PP租车、宝驾租车等众多互联网租车企业都可能在黎明前死去,这个新兴行业的市场规模目前有数百亿元之巨,“一号专车”总经理李祖闽甚至预言,未来的市场价值将高达4000亿元。
一项政策可以催生一个行业,一项政策也可以毁掉一个行业。商务部研究院马宇分析认为,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导致了“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利”的行业怪相,政府应当重新反思过去对租车行业的管理思路,拥抱互联网时代大潮,放开门槛鼓励竞争,而不是沿袭过去的陈旧行政理念。
行走在违法边缘的行业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企业行为是否违法,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对新浪汽车分析称,判断租车公司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重要一点是如何界定租车公司收取的费用哪一部分是盈利,哪一部分是成本,“公益行为是不存在盈利的”蒋律师说。
租车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把有出行需求的人与有闲置车辆的人互相链接起来,既提高了用车效率,又节约了出行成本,是一件值得鼓励提倡的事情。
然而,平台运营本身是需要资金支撑的,平台方对使用者收取部分费用以维持自身运营,这应当被视为公司成本,但是如果公司不仅仅是信息共享,而是通过平台赚取差价,身份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信息服务平台就成了实际客运经营者,这就是文件所要打击的“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从事营运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蒋苏华律师告诉新浪汽车,按照现行法律解释,汽车租赁公司是没有资格进行客运经营的,如果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真的存在招募私家车挂靠到第三方公司并参与客运经营行为,毫无疑问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