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早前公布的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显示,当前汽车行业从车 企、经销商、汽配零件商等多个环节存在着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垄断行为。其中,湖4家宝马经销商因协商统一收取售前检测费用构成价格垄断协议;奔驰汽车被 确认因操控售后零部件及保养价格形成纵向价格垄断;而奥迪更是被指同时存在纵向和横向价格垄断。

汽车行业的多层次垄断有哪些驱动因素? 企业如何进行反垄断风险规避?反垄断调查究竟能对中国汽车行业产生哪些影响?新华汽车为您进行初步解读。
复杂的汽车产业垄断链条
透析反垄断行为需要从整个汽车生产供应链入手,涵盖技术研发、零部件供应、汽车制造、经销服务等一系列环节,主要涉及三类市场主体:零部件厂商、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
有专家指出,垄断行为从经济学角度可以划分为横向垄断与纵向垄断。横向垄断是早期市场经济最为明显的案例,表现为企业与竞争对手达成了一 致,相互制定统一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标准,属于典型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达成价格联盟的方式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纵向 垄断指的是企业与其供应商、销售商达成协议。一般来看,这些企业都具有一定优势的市场地位,占据了行业市场较大的市场份额,然后利用其优势地位产生垄断行 为。如奔驰纵向价格垄断,对下游售后市场的零部件价格以及维护保养价格进行控制等。
无论是日前发改委对于普利司通、矢崎集团、古河电气等日本零部件厂商进行反垄断的调查及处罚,还是工商总局此前发布公告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 权经销商备案工作,都在释放出整治汽车行业的有力信号:一方面从源头上破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对行业上游的价格垄断,另一方面通过公布新版的《汽车品牌管理 办法》进一步弱化汽车厂商的强势控制地位,放活下游销售、服务市场。
反垄断应成为企业自主意识
“反垄断与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反腐败等一样,都应该成为国内企业普遍关注的合规问题。”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向新华汽车描述了企业应当具备防范垄断行为的自主意识。
据悉,“合规”一词最早来源于美国(英文“compliance”),主要指使一家公司的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监管规定、规则、有关部门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相一致,是企业有效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