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推出的车检改革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的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对于这项新措施,很多消费者在理解上存在一些误区。日前,公安部在官方网站上对此项改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以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并澄清社会上有关新措施的误读。
误读一:我的车已到应当检验的日期,为了享受9月1日实施的免检政策,先不用去检验机构检验。
正解: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在此提示广大车主,车辆临近检验日期或者逾期未检验的,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误读二: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私家车才能享受免检政策,最好等到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您不用等到9月1日以后再购车。
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误读三:只要是新买的私家小型车都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正解:新买的私家小型车有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
第一种,部分车型不享受免检。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第二种,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