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因涉嫌垄断,国家发改委依法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关于保险行业反垄断,应该从汽车行业反垄断开始之初就存在端倪,8月13日,反垄断首张罚单开出,湖北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对4家宝马汽车经销商4S店分别以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惩罚点是PDI检测费,事实上,这个时候有相关的受处罚的单位开始谈到保险垄断的问题。
此后,8月19日下午消息,国家发改委零部件生产商日本精工(NSK)违反规定而对其罚款29亿日元(合1.74亿人民币),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NTN,罚1940万美元(约1.2亿人民币),早些时候,发改委称对12家日本公司完成调查,分别包括东海理化、普利司通、松下、奥托立夫、天合德国控股、日本精工、G.S. Electech、古河电气、矢崎集团、电装集团、金刚石电机及藤仓公司等。
事实上,保险行业、零部件以及经销商三者之间存在一个利润争端的问题,汽车损伤多数都在保险的范围内,这个时候来讲,保险行业的利润完全取决于汽车维修的费用,这里面又涵盖了维修的费用以及零部件的费用,这几者之间的争议,直接带来了我们看到的一幕幕。
不过,无论是针对保险行业的反垄断、零部件行业的反垄断以及整车制造商及经销商的反垄断,对于消费者来讲,可以降低相应的购车成本、用车成本,都是好事,也值得我们期待。
"Times New Roman"">反垄断拓展、或降低用车成本。
我们之前也谈到了一个担心,就是整个反垄断在媒体热议之后,大家漠然发现消费者购车的价格没有变化、修车的时候价格也没有变化、购买保险等用车费用也没有变化,那么这个耗费诸多媒体资源、吸引诸多眼球的反垄断效果就打了折扣,目前来看,随着整个反垄断的进行,在购车、用车成本上,都会有所降低,这些才符合市场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