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标准(单位:元/车)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注:1.6-10年、10年以上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 2.括号中金额为《现行方案》补助标准。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加快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进度,市财政局和环保局共同印发了《关于临时调整我市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将从2014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9-10月份将阶段性加大报废车辆补助额度,最高可增加5000元。
9-10月报废老旧车
补助最高可达21500元
《通知》规定,对于在今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2011年关于淘汰使用6年以上的载客车辆可获得车均6000元补助的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比如,小客车报废补助由7000元/车提高至9500元/车,大客车由16500元/车提高至21500元/车。提高后的报废补助标准,按照车辆不同类型、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量有所区别,重点激励污染严重的中、重型柴油车。“本次提高补助金额只针对直接解体的报废车辆,转出车辆不在此次增加补助金的范围内。”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表示。
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
明年1月31日截止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老旧机动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新颁布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转出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贴按照之前的《现行方案》执行,年底到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由于转出政策明年有可能不会持续,而报废车的补助金额到明年也不会再有这么大的幅度,因此建议市民充分享受目前政府给予的补助,及时更换老旧车。”李昆生表示,趁着金九银十的汽车销售旺季,政府希望用更大力度的补助金额促使更多的老旧车投入到淘汰的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