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转型中的汽车业,将从何处发力,又如何发力?这不仅是关乎产业发展的大命题,也和汽车社会中的每个参与者息息相关。从本期开始,《车视点》将分三期聚焦汽车业改革中的三个热点话题,本期讨论汽车法制化与产业政策存废。
法制化,是不久前结束的天津泰达论坛上的热门词汇。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法制化无疑将是未来影响汽车业发展的一条新主线。从这个角度看反垄断、反腐等近期行业热点,也能有更系统的理解。然而,伴随着法制化的思考,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已实行20年之久的产业政策,是否到了取消之时?

产业政策的种种弊端 是新问题也是老矛盾
从1994年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到2004年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年间,两部产业政策见证了汽车业从起步到快速发展的过程,也带来了包括生产准入、合资股比、兼并重组、市场换技术、品牌管理办法、新能源技术路线在内的多种争论。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围绕汽车业发展的种种争论,都与产业政策有着直接关系。
应该承认,目前汽车业站上2200万辆的全球市场销量顶点的辉煌成就,以及国家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与产业政策密不可分。原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见证了两部产业政策的出台,据他回忆,当年国家不同部门之间有几十个对汽车管理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产业政策的出台有效规范了政府管理,避免了各部门间出现相互交叉的政策。此外,在对外开放坚持了中方股比不低于50%的红线,也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预留了阵地和舞台。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产业政策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而在笔者看来,这种不足,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两方面因素。一方面,现行产业政策已不适应汽车业发展、特别是近十年来汽车业高速发展过程中的新变化和新问题。在2004年汽车产业政策出台后,汽车业几乎一年一个新台阶,国内汽车产销量从2004年的500万辆水平跃升至2013年的2200万辆水平。在这种背景下,无论是市场环境、技术水平、以及对消费引导、相关配套设施规划等方面,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政策都无法胜任。尽管2009年汽车产业政策曾进行修订,但只对进口管理一章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废止,而并未根据汽车业的变化进行充分调整。
另一方面,产业政策中的一部分条款本身所带有的计划经济痕迹,与市场化的汽车业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固有矛盾,特别是随着再加入WTO后国内汽车业进一步市场化,也使得这种矛盾愈发突出,而这无疑也在制约着汽车业的发展活力。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年勇将汽车业宏观管理的弊端总结为“管理环节多、层次多,重前置审批,轻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