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消息,近日,由北京市交通委组织北京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 中心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轻型货运车辆能耗限额》(DB11/T1110-2014),完成编制,通过审查,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 施。标准规定了轻型货运车辆的能源消耗限额和测量方法;适用于燃用汽油或柴油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轻型营运货车。
北京市营运货车约为20万辆,30%的货运车辆属于3.5吨以下车型。标 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推动于3.5吨以下货运车辆能耗的统一管理,对限制高能耗车辆进入北京市货运市场、降低营运货车的燃料消耗、促进实现北京市“十二五”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目标起到积极作用,并将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标准化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积极推动标准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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