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交通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将初具规模,并为其明确了“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对城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达到20%“的发展目标。
或许由于不久前(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至于市场对此番交通部“征求意见稿“的印发早有预期,9月17日,A股新能源汽车概念板块涨跌互现。
但即便如此,在业界人士看来,此番交通部“征求意见稿“颇有意义。知名汽车评论员张志勇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内容看,交通部‘征求意见稿’是国务院‘指导意见’的有力补充。因为交通部职能范围内的城市交通运输,是新能源汽车最易推广的领域之一“。

2020年公共新能源汽车30万辆
根据“征求意见稿“,交通部要求在车型选择上,重点推广应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积极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根据技术发展情况,研究推广储能式超级电容汽车等其它新能源汽车。
在行业选择上,则重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因地制宜的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指导各地结合城市公交线网、出租汽车运营和城市物流配送的实际情况,做好新能源汽车技术选型论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而除了上述提到“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对城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贡献率达到20%“的总体计划,“征求意见稿“还将目标细化为: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占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的比例显著提升,充换电配套设施服务更加完善。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达到5万辆。
此外,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运营效率明显提升,纯电动汽车运营效率不低于同等燃油车辆的90%。纯电动汽车较同等燃油车辆节约能源50%以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配送车辆的可靠性显著增强,车辆故障率明显减少。
同时,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比较完善;新能源汽车购买、运营、维护成本显著下降,交通运输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主动性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