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奥迪、克莱斯勒被罚,奔驰、保时捷被报“顶风加价”,汽车业反垄断高潮迭起,同时也是乱象丛生。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小季和老边试图对其进行梳理。

小季:奥迪和克莱斯勒被罚,都是因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但有关部门没有说厂家和经销商为什么要达成这样的垄断协议,我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厂家和经销商这样做的动机,但当事方打死就是不说。您怎么看?
老边:就像一个人被判刑,但他的犯罪动机却成了国家机密,这肯定不是正常现象。
就这两个案例来说,了解当事人的违法动机至关重要。因为,同样的行为,如果能够被证明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五条所说的“七种情形之一”,是可以豁免的。问题是相关的信息密不透风,人们只能猜。但猜是猜不出真正的是非的,而是非不明,厂家和经销商就没法以此案例来衡量自身行为的合法与非法,除非你明确说明,《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豁免规定实际上已经废了,所以,只要是这类行为,无论什么原因,都该罚。特别是克莱斯勒,前脚因为“低价倾销”,吃了15%的惩罚性关税,后脚又因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被罚了3000多万。问题是,如果克莱斯勒不限定最低价,经销商低价竞销,会不会又招来新一轮的反倾销惩罚性关税?这事要有个说法,否则,厂家和经销商就会无所适从,加大运营成本。
小季:缺乏透明度是目前反垄断中争议最大的问题。
老边:9月2日,发改委公布浙江保险业车险垄断被处罚1.1亿元大案,而其处罚责任书的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捂了9个月才对外公布处罚责任书,而且出台的时机也颇为微妙,难免让人对其执法的透明度产生质疑。
其实,反垄断缺乏透明度也是老个问题。三年前,北京奔驰限制经销商出售产品最低价格和跨区销售的“双限”案,作为汽车反垄断第一案递交给了发改委,曾经轰动一时,争议也很大。但后来,这个案子消失了,黑不提白不提了。当时的背景是,奔驰经销商之间的价格战、收购与反收购之战打得一塌糊涂,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多数利益相关方都受到损害,所以,人们有理由认为,发改委之所以对北奔网开一面,正是因为“双限”是为了结束这种局面,属于可以豁免的“七种情形之一”。这相当于给其他厂家和经销商吃了一粒定心丸——只要跟北奔的情况类似,或属于“七种情形”中的其他情形,就可以放心做“两限”。但到了今天,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两限”,就该罚,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