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正在迎来新一轮的“大修”。日前,交通部联合9大部委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汽车企业在新车上市时,要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在产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或终端用户转售。
这也意味着,汽车售后维修市场将会迎来一次全新的变革。打破配件的单一供给渠道,将提供维修市场新的发展空间,有利于维修的多元化,将对现有经销商造成一定的冲击。新规一方面会吞噬经销商单店利润,另一方面将会刺激大型经销商加速建立独立的售后维修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指导意见》一旦正式实施之后,消费者将有更多售后维修选择。
新车3月内须发布技术资料

据《指导意见》的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汽车维修业基本完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市场布局和层次结构更趋合理优化,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资源配置更加优质高效;基本完成从服务粗放型向服务品质型的转变。
为此,要建立国内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要在新车上市时,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无歧视、无延迟地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企业、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
而在汽车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车辆型式核准证书信息,规定排放维修技术要求,说明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型号以及有效使用寿命等信息。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车生产企业要公开全部已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产车型及已获CCC认证的国产及进口车型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同时,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标或标识的独立售后配件;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透明配件供应渠道,实现汽车维修配件可溯源、可追踪。制定实施汽车维修配件分类及编码规则技术标准。鼓励发展配件共同品牌等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维修业户48万家、从业人员近300万人,完成年维修量3.3亿辆次,年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这也意味着,我国汽车维修业已经从单纯车辆维修保障行业发展为民生服务业。
“汽修市场非常复杂,这也是为什么要10个部门共同发文的原因。《指导意见》提出公平竞争、自主消费、依法监管、部门共制的基本原则,也确定了若干措施,这其中最关键的是常态化和长效化的监管。”汽车资深分析师贾新光表示,长期以来,汽车维修业缺乏统一管理与有效的制度监管,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希望《指导意见》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车主修车选择渠道更多
《指导意见》的出炉,将解决车企在配件领域的渠道垄断与技术垄断。其中,对于技术资料垄断问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销售企业,将通过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类维修企业和相关经营者公开维修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