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14年年底前,全省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5.8万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通知》明确,安徽现役燃煤机组要全部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30万千瓦以上 燃煤机组全部要实施脱硝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所有规模以上钢铁烧结机和球团设备要建成烟气脱硫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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