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厦门某公司将约两万枚五角硬币手工粘贴在一辆小汽车上,把车装扮成金光闪闪的“土豪金”。原来,这是该公司为准备一场营销活动而想出的一个“创意”。

该公司的做法,引起许多网友吐槽。交警部门称该车违反交通法规,如上路行驶将罚款并责令去除。像这样为了吸引众人眼球搞营销的做法,不仅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反而会给人造成一种“炫富”的坏印象。
《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笔者认为,用人民币粘贴轿车,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人民币的故意毁损,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制止,并进行适当处罚。
爱护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保障人民币的正常流通,是每个社会公众应尽的义务。以人民币装饰小汽车,说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仍很淡薄,爱护人民币的宣传依然需要加强。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爱护人民币的意识,还应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加大对违反人民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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