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福建省消委会获悉,汽车三包实施一年来有关汽车消费的投诉持续增多。据统计,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福建省各级消委会系统共收到汽车投诉827起,其中涉及汽车三包的投诉100多起。应用汽车三包维权后,消费者对汽车投诉处理结果满意度有所提升。
从福建省消委会受理汽车投诉及咨询情况看,汽车三包规定解决不少维权难题。以往修车,为了等维修配件可能要等半个月,而厂家授权的4S店却不给任何代用车或交通补助。有了汽车三包,代用车难题得到解决,按规定,修车时间超过5天可要求经营者提供代用车或交通补偿。
汽车三包的出台也解决了多次维修的难题。另外,同一故障多次修理仍有问题可退车,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修理两次以上可换车。这些条款规定对消费者十分有利。

从福建省消委会受理汽车投诉及咨询情况看,由于汽车三包缺少细则,一些条款规定比较模糊,不能切实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有的甚至成为车企推诿的理由。部分经销商三包政策落实不到位,售后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如家用汽车若没在指定4S店做保养或未按期保养,一旦汽车出现故障,容易发生纠纷,而汽车三包对于汽车在外保养并没有明确规定。另外还有消费者在咨询中提出,汽车三包规定并没有明确是否涵盖新能源车,由于新能源车的关键部件、性能与普通车辆有所区别,因此在新能源车的三包问题上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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