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购买二手轿车时,二手车公司对车况存在欺诈,王先生将二手车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王先生诉称,他想要购买一辆二手沃尔沃轿车。经过多次筛选比较,今年7月,在北京亚运村车市某二手车公司,他购买了一款沃尔沃S40轿车。该车于2009年注册登记,公里数不足5万,且被告公司承诺该车车况极佳,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王先生遂以11万元出头的价格将车辆买下并完成过户。之后,本着装饰一新的心理,王先生到4S店进行了全车美容保养、安装原厂导航、更换全车轮胎、全车3M品牌贴膜等项目。在保养过程中,维修人员告知王先生,该车曾发生五次交通事故,151处配件进行过维修更换。后王先生委托某二手车鉴定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汽车车厢结构发生撞击事故,构成中度B级损伤。王先生随即要求被告公司退车,被拒。原告王先生认为,被告隐瞒该车曾发生重大事故的真相,其行为构成欺诈,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协议并返还车款及相关支出共计13万元。
双方对案件事实争执不下,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综合考虑北京号牌管理政策、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原被告双方过错程度及心理预期等因素,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被告补偿原告2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提示,二手车买卖具有一定的风险,在购买车辆之前,建议消费者邀请具备一定专业维修知识的人员陪同挑选,并通过各种途径多了解该车之前的事故、维修、保养记录,特别要对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结构等不可更换的非易损部件做仔细的检查,应尊重市场规律,不要贪图便宜,这样才能买到心仪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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