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日前称,今后,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或者被标识为高污染(即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在上海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同时,对有货运黄标车辆单位未及时办理黄标车报废及办妥黄标车《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的,将不予通过年审。
今年8月,上海市交通运管部门通过年审措施,短短3个多月,上海市货运黄标车已办理报废并注销《道路运输证》8504辆。但仍有部分黄标车未办理报废和办妥黄标车《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对此,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有货运黄标车的车辆单位应及早办理黄标车报废(更新),并办妥黄标车《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如不及时办理,将影响单位的车辆年审,导致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为贯彻《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10月1日起,上海市对全市货运黄标车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货运黄标车不予备案(驻上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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