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首次通报黄标车淘汰进度。广西、西藏、海南、内蒙古、湖北、河南、黑龙江7省(区)因淘汰任务完成不足40%,进度严重滞后被点名通报。记者了解到,伴随环保部对黄标车淘汰进度的通报,许多省市加大了黄标车淘汰力度,也有部分省市对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
北京完成75%淘汰任务
根据分解任务的要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其中,京津冀三省市的淘汰任务最重,三省市需淘汰119.4万辆,占总任务的20%。

从通报看,1至9月份,北京39.1万辆的全年任务已完成75.1%,天津已完成1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85.1%,河北相对缓慢,已淘汰45.12万辆,占全部淘汰任务的68.4%。
前9个月,除北京、天津外,江苏、山西、辽宁、吉林、四川、新疆等6省(区)也已完成75%以上的淘汰任务。另外,青海、山东两地则用9个月提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青海前9个月淘汰2.5万辆,超额25%完成全年任务。山东全年42.8万辆的淘汰量前9月完成47.31%,完成比例达110.5%。
天津延长补贴政策时间
据来自天津的消息,为了加快淘汰速度,天津市第二阶段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受理时限将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同时适度提高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要求,天津市在2015年底前要淘汰全部29万辆黄标车,在连续实施两轮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于10月27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并提高营运大型客车、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标准的通告》,明确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将从2014年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含半挂牵引车)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有所调整。
另外,从2014年10月28日起,天津市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差别化补贴政策。符合补贴条件,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的给予全额补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报废注销的按50%给予补贴。2015年4月1日起,报废注销黄标车不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