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制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用相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河北电动汽 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类定价。类别暂划分为纯电动公交车、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环卫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暂由省物价 局制定,具体标准授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确定,非 经营性充换电设施,不得收取充换电服务费。
制定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按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每公里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1.8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0.5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定价原则,抓紧制定当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切实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当地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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