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上周发布的文件显示,政府计划放宽对电动车生产的准入限制,以进一步推动国内电动车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迄今为止,政府仅允许现有的汽柴油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

但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在国内注册的企业就可以生产和销售电动车。
其一是这些企业必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并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第二是它们试制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这些样车一次充电历程不得低于100公里,可达到的最高时速必须在100公里以上。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这些企业还必须做出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的质保承诺。
这个文件还规定,新建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此外,新建企业要提供担保企业和经公证的担保期不低于5年的担保合同。电动车项目建成后如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企业退出、破产,无法正常履行所承诺的社会责任时,将由担保企业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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