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一组来自公安部的数据再次凸显我国的“交通安全之痛”:我国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由1996年的历史最高点80起,降至2013年的历史最低点16起,但是,每年依然大约有6万人死于交通事故,20多万人在事故中受伤。死亡交通事故中,90%以上是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

因此,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违法行为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来自权威部门的分析指出,与成熟的汽车社会国家相比,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和致死率偏高,远远高于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文明之失”的挑战。与快速的汽车化进程相比,汽车文化的积淀和汽车文明的养成尚不匹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普遍,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汽车社会面临多种新问题
2009年,中国汽车业产销量突破千万辆,中国成为全球汽车业的重心。这一年也由此被认定是中国汽车社会的元年。
截至11月27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突破3亿大关,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全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发展达到新节点,这更是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的新起点。
为适应汽车化进程的新形势、新变化,公安部发布的“史上最严交规”123号令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重典治理的结果是,近两年,因超速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9%、35.9%;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39.3%。
然而,公众在享受汽车为工作、生产、生活带来快捷高效的同时,却还面临着死伤事故、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和挑战。面对快速发展的汽车社会,交通管理和社会治理也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用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在我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所列七类违法行为的明显特征便是,违反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明。
从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范围来看,既有城市地区、又有农村地区,既有高速公路、又有普通道路。
从危害程度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占用应急车道危害群众公共利益;不礼让斑马线,妨碍行人通行权利和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妨害交通秩序、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