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意见》拟停止在用机动车进行“油改气”,已经“油改气”的车辆将限定使用时间。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收集各地反馈意见,准备作进一步调研。
据了解,全国在用燃气汽车据初步估计有290万辆。此《意见》的内容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全国几千家“油改气”关联企业关门大吉,290多万辆“油改气”车辆即将寿终正寝,“油改气”应该继续提倡还是叫停?

“油改气”叫停 车主有话说
据了解,“油改气”车辆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批准的整车企业生产的燃气(燃油)汽车,另一类是将在用燃油机动车改装成为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即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主要是由一些汽车修理单位按照《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等标准进行改装。
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燃气汽车使用,在用燃气汽车据初步估计有290万辆,其中公交车约13万辆,出租车约78万辆,私家车约196万辆,其他车辆约3万辆。
《意见》提出,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改装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截至去年10月底,全区共有20多万辆“油改气”汽车。为加强对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质监局要求所有的天然气汽车粘贴电子标签,并要求加气站对售气机进行改造,没有粘贴电子标签的天然气汽车,将无法加气。
呼和浩特市有4.2万台天然气汽车,其中3.4万台已经粘贴了电子标签。包头市有5.8万台天然气汽车,其中2.1万台粘贴了电子标签。其余盟市也在积极地粘贴电子标签,预计到2015年初,全区天然气汽车将全部粘贴电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