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政协委员、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利浩在今年珠海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建议加快珠海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案。
陈利浩建议:一是要明确并落实与国家政策配套的地方性鼓励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从2013年到2015年,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可享受金额不等的补贴。广东省也对各类车型发布了由省财政按照国家补贴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的政策,广州、深圳等城市都制定了地方补助政策,使“省+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国家的补贴达到1∶1的比例,而珠海至今尚未明确,建议尽快发布。二是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规模要求,2015年珠海的新能源汽车总数必须达到1500台,其中公交车辆为700台(包括纯电动大巴500台,纯电动和插电式出租车200台)。

据陈利浩调查,目前纯电动大巴的数量差距之所以较大,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资金缺口:纯电动大巴的购置费用要比传统大巴高出120万元,省补贴20万元、市补贴50万元后,公交集团还要承担50万元,压力较大。为此,陈利浩建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电动大巴制造厂垫支公交集团承担的50万元,然后从电动车比汽柴油车节省的燃料开支中提成弥补。
目前,珠海的纯电动出租车的数量已超过广东省补贴规模的要求,但也存在着充电成本偏高、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陈利浩建议由市物价局把纯电动出租车的充电一律核定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享受南方电网较低的大工业用电电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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