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免检期内的车主可在交管窗口或网上直接申领年检标即可。以车主在车管所领取为例,需要携带的东西:车主提供身份证或行驶证,以及保险、车船税材料凭证就可以办理,当场直接取走免检标志。

按照个人所在地,在就近车管所办理即可。也可以去往车管所市所及各分所、各交警支队安监大厅窗口办理,都是可以的。
值得注意的是,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以及注册登记日期满6年,需经上线检验合格后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仍需签注检验有效期。
扩展资料: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天津6年免检车行驶证不再盖章 直接领标即可
我有一辆保定的二手车。国五排放标准。由于在天津摇到了号,想转入天津,希望知道去哪办理环保绿色标志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8修正) 发布:2018-06-15实施:2018-06-15现行有效 法律修订 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和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正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第五条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第七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二)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 以上是天津汽车环保标志 天津机动车免检标志去哪领,带啥东西.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车百科相关内容,请关注车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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