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第五节 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第五节 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并且迅速报警。
另外,在雾中行车,应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但千万不要开远光灯。
提示:一般情况下产生浓雾关闭或开通高速公路的大概时间段:全省80%左右关闭高速公路是在21:00-1:00和5:30-7:30这两个时间段;全省80%左右开通高速公路是在10:00-12:30这个时间段开通。
以上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车百科相关内容,请关注车惠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网友投稿及网络整合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